广东省内海关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模式,支持企业自主选择进出口申报模式,持续推广进口货物“两步申报”通关模式,同时叠加“提前申报”“汇总征税”等模式,全面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。其中,“两步申报”通关模式将105个报关单申报项目分两步分别申报。
一、主要做法
一是实施“两步申报”,在概要申报环节,企业最少只需申报9个项目,确认2个物流项目,如未中控查验,货物可直接放行提离,大幅减少货物口岸滞留时间。
二是叠加“提前申报”,企业在货物的进境运输工具启运后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,可提前向海关申报并传输舱单数据,海关确认数据后,即可提前办理报关单申报手续,海关提前完成单证审核及税费征收等监管环节。需查验的货物,到港后马上办理查验或放行手续,非查验货物抵达后即刻放行提离。
三是叠加应用“汇总征税”,企业按完整申报时间计算税费起缴时间,并在下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汇总支付,最长缓税期限可达45天。
四是在推广过程中,海关建立问题收集和解决反馈机制,快速响应企业诉求,提高问题的解答质量,针对改革中发现的问题持续完善改革设计、系统配套和容错机制,推动提高企业申报质量,提升口岸通关效率。支持企业采用“提前申报”叠加“两步申报”,最大限度加快口岸进口商品流通速度。
二、实践效果
推广实施以来,广东省内海关“两步申报”应用率稳步提升。其中,广州海关“两步申报”报关单较其他进口报关单整体通关时间大幅压缩50%以上,深圳海关压缩80%以上。